1、如果是一个家庭户有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是村里批的,另一处是继承的,也没有关系,但如果两处有一处没证,或者两处都是村里给的,这次确权可能只给确定一处。
2、强化村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统一建房,加快新农村建设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居民点的步伐要严格实行拆旧建新制度。
3、有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4、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干部签署层层责任状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减少一户多宅现象。
5、通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帮助农民转变居住观念,充分调动农民节约集约用地,建宅基地尽量使用空闲地或旧宅基地,不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