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升本的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2、文科: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3、理科: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4、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各省教育厅领导,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专科)应届毕业生。
5、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学生结束专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发改委编报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全国普通高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各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数、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继续进行两年或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