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仲舒背离原始儒家的四项原则,从君权神授的神秘主义宗教哲学出发,以为天子代天执政,提出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德教为主,德行并用的主张。这些特点,不仅满足了西汉社会对理论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它的上述构想正呵护中国传统社会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等级政治结构。
2、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说。在董仲舒之前天与人是有明确的界限的,人与天的互动在于人是否符合天的意志。而董仲舒则给天添上了人的色彩,人与天不再是单向联系和不可知的,而是可以与之建立起沟通的渠道的。不单只是人必须服从天意,天还会通过各种方式给人以警示。董仲舒的天具有明显的神化特征,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宗教性。即给力统治者权利,又对其产生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