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昂族原名“崩龙族”。1985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名为德昂族。“崩龙”是他称,德昂族各支系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自称“德昂”,意思是“石岩”。
2、德昂族是西南边疆现有居民中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远在公元前二世纪就居住在怒江西岸。德昂族民间传统节日主要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烧白柴等,大都与佛教活动有关。德昂族还有祭家堂、寨神、地神、龙、谷娘等祭祀习俗,其中以祭龙最富情趣。
3、德昂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和外族通婚。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女子在选择对象上有一定自主权。本民族内部没有严格的等级婚,只要对方愿意,贫富人家可以联姻。男青年到十四五岁时开始串姑娘,晚上他们到女青年家门外吹芦笙,引出姑娘来谈恋爱。双方建立感情后,互赠手镯、腰箍、项圈、篾箩、织锦接包等生活用品,然后再请寨中老人往女家说媒。
4、德昂族一般行土葬,凶死者则行火葬。对正常死亡者,先停尸于房内,并将房中间的篱墙拆掉。尸体头朝东停于火塘右方,横放,用艾叶浸水浴尸,剃光头发,穿上新装。然后将尸体放于棺内,用白线或红线栓在死者的两个拇指、膝盖上。其目的是使死者的灵魂不得返回家中。还要在死者嘴里放碎银,作为死者的摆渡费。女尸放入棺内,取脸朝天式;男尸则脸朝地。装棺后,鸣枪通知诸亲友。这时,解除所栓的线,将手平伸。通常停棺3日,并请和尚念经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