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房内储存,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库内应保持干燥,防止雨露浸入。堆放时,应按品种、强度等级(或标号)、出厂编号、到货先后或使用顺序排列成垛。堆垛高度以不超过10袋为宜。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20cm,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不小于70cm的通道。
2、露天堆放。当限于条件,水泥露天堆放时,应在距地面不少于30cm垫板上堆放,垫板下不得积水。水泥堆垛必须用布覆盖严密,防止雨露侵入使水泥受潮。
3、储存期限。水泥存储期过长,其活性将会降低。一般存储3个月以上的水泥,强度约降低10%---20%;六个月约降低15%---30%;一年后约降低25%----40%。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根据在场的存放情况重新采样检验其强度和安全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通用水泥和存放期超过一个月的快硬水泥,使用前必须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