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大拇趾(肝、脾经)--- 肝经主治肝病,妇科、前阴病以及经脉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证。
2、脚食指(胃经)----主治胃肠病、头面、目、鼻、口、齿痛、神志病及经脉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证。
3、脚中指(肾经)----主治妇科,前阴病,肾、肺、咽喉病及经脉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证。
4、脚无名指(胆经)---主治侧头、目、耳、咽喉病,神志病,热病以及经脉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证。
5、脚小趾(膀胱经)---主治头、项、目、背、腰、下肢部病证以及神志病,背部第一侧线的背俞穴及第二侧线相平的腧穴,主治与其相关的脏腑病证和有关的组织器官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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