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以来,各个银行信用卡发放的条件越来越低,甚至于“低”到连工作都没有以及社会闲散人员都有几张信用卡,更甚至于在大街上逛街都人信用卡业务员询问办理不办理信用,还有的信用卡业务直接下乡在一些村镇商业区挨家串户询问个体工商户办理不办理信用卡,如果这些个体工商户以及一些没有工作的闲散人员想办理信用卡的话,这些业务员还有整套的“信息包装”的策略。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信用卡这几年为了加大信用卡发卡量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一些P2P理财网站上随处可见都是信用卡申请渠道,线下还有专门的信用卡代办人员有偿帮助用户申请信用卡,而关键是,这些信用卡业务员或有偿代办信用卡的这些人确实也能帮助没有经济能力和工作的人员申请下来信用卡。
而也就是这些原因的存在,不少年轻人现在手上基本上都有信用卡,而他们长期以来使用信用卡却没有能力偿还,这也就是信用卡逾期爆发的主要原因,关键是,这个责任必须是银行来背,因为这些年轻人既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偿还的能力作为银行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相信不会不调查这些年轻人的交易流水,而短暂的银行过账流水我们也不会相信作为银行所谓的金融专家以及工作人员看不出来,在明知道这些突然出现的交易流水不正常还发放信用卡,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其次就是在信用卡逾期后,面对逾期很多信用卡持卡人都愿意和银行进行协商分期还款,但是很多银行就是因为拒绝和持卡人进行协商而导致逾期时间加长,导致信用卡持卡人的债务还要面对高额的违约金和复利计息的债务累积行为,关键是,他们这样做恰恰是最大的受益者,要是银行拒绝和信用卡持卡人没有这方面的原因我们谁都不会相信。
关键是,信用卡持卡人在逾期之后,银行的违约金按照已经取消的滞纳金收取这种行为也违背了相关规定,甚至于还有银行在处罚违约金的时候不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处罚的而是按照信用卡用户所欠的债务总额进行的处罚,甚至于还将处罚的违约金添加到总债务里面,以此以债务的额度增加,收取的利率也不断地增加,最终导致信用卡用户越来越偿还不起债务,关键是,我们在信用卡用户提供的账单中发现了已经被取消的“超限费”。
最主要的是,信用卡用户在逾期后所遭到“身份不明”的犯罪分子非法侵害行为不断,而这些“犯罪分子”都自称为是银行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催收人员,但是又提供不出来任何的依据来证明他们是银行委外的催收人员,在无法证明这些自称为银行委外的催收人员基本信息的时候,我们只能将其视为“犯罪分子”。
我们之所以将其视为“犯罪分子”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证明不了他们和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也证明不了自己所隶属的公司具备合法的资质,甚至于在整个催收的过程中还出现了威胁恐吓、辱骂、传播个人隐私、侵犯名誉权、传播淫秽物品等等犯罪行为的存在,试想一下,这难道不就是犯罪分子做出来的事。
综合上述的种种行为对于现在的信用卡市场仅仅是冰山的一角,而当我们看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银行没有责任的时候,我们感觉这些人非常的可笑,因为在中国向来讲究的是证明,而恰恰债务人手上基本是都有证据来证明这些,而这些“别有用心”的人仅仅靠一张嘴就想忽悠所有的人,我们相信大家都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