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外交政策成熟的标志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2、1953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写入了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