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班意思是指在排班计划中,原本某天没有安排某人上班,但是该员工在那天因其他原因又安排了上班,那么可以作为补班操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予以支付工资。
2、补班,官制名。即“候补班”。清代按官员的不同情况分别归班任用,其授官之班有六,补班即系其中之一。凡官员出缺等候补授原任官职,称为补班。属于补班的官员,有的是裁缺候补者,有因回避而开缺候补者,有丁忧服满而候补者,有终养事毕而候补者,有病愈而候补者,有降革开复而候补者,有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有远缺改近或亲老事毕引见毋庸坐补原缺者,情况各不相同。均由部铨选,或仍在原衙门行走,或原衙门补用,或六部通用,或按品补用,或对品别缺补用,或降等补用,均有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