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制与待遇,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
2、待遇等同于研究生班;高于本科生,低于研究生。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