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要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