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基本释义:
(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
(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
(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
(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
(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
(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
(7)姓。
(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2、释义:以,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如以前、二十岁以下。表示用、拿,如以少胜多、以毒攻毒。表示因如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表示目的,如以待时机。表示于、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也作连词,同“而”,如城高以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