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发布(退市新规解读)
2020年年底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退市新规在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上分别有哪些具体修改?退市新规如何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本期节目中,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规风险总监李旺李总,将和大家一起分享解答。
退市制度改革的背景
1998年《证券法》实施以来,初步确立了退市制度的基本框架。证监会也先后进行了4次退市制度改革,建立了与当前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相对完整的退市制度体系。但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退市不系统、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总体年均退市率较低。一些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长期滞留资本市场,严重制约资源配置效率;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没有及时出清,扰乱了市场秩序,市场约束尚未有效发挥作用,交易类退市、主动类退市的案例不多,退市渠道较为单一。
新规中退市指标的变化
李旺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新规的标准较以往更为严谨,退市过程也相应缩短。第一,交易类指标新增了市值退市指标,完善面值退市指标,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因为微小市值的公司往往缺乏投资价值及流动性,被炒作的风险较高;面值退市也明确了“1元退市”的标准,因为我国A股流通股票的面值都是1元,但这个股价持续低于1元,说明企业的价值过低,流动性匮乏。第二,财务类指标新增“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指标,替换原来的单一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第三,新增规范类指标,对于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对于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第四,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新规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适用原规则;新规施行后收到相关告知书的,以2015至2020年财务数据按照原规则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0年及以后年度财务数据按照新规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如何看待设立风险警示板
李旺提出,新规设立风险警示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设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计买入单只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警示板股票需签风险揭示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
新规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同时优化风险管理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安排。这有助于强化风险警示,引导理性投资,能够发挥退市过渡的作用,同时也起到投资者教育的作用。
如何看待压缩缓冲期的规定
李旺提及,退市的新规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交易类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其余类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截至2020年底,我国上市公司退市一共才125家,而同期美国的股票交易市场退市数量就超过6000家。压缩缓冲期的规定能够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加快退市节奏。
严格退市监管是保护投资者的必然要求
李旺补充,强制退市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健全退市制度,严格退市监管是当前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大趋势是不可逆的。通过严格强制退市监管,把没有投资价值的公司清退出去,在惩劣的同时,也是对好公司的奖赏,这是引导价值投资、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经之路,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应尽之责,更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
李旺指出,沪深证券交易所落实改革要求,合理设置退市指标,既充分发挥退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作用,又与整个监管体系有机结合,综合利用诚信档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移送刑事、集体诉讼等多种工具,在尽量减少投资者损失的前提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体化追责。2020年新《证券法》已经大幅提升了行政处罚的金额,同时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大幅提高了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证监会也在加快制定责令回购等配套投资者保护制度,确保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在退市新规落地以来,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已经有超过50家A股上市公司提示退市风险。退市新规不仅提高了对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也为广大投资者辨明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提供重要参考。
多元化退市将成为市场常态
李旺指出,严格执行退市新规,应退尽退,已成市场共识,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市、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正在稳步形成。常态化退市既是改革指明的方向,也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迫切需要。近期被终止上市的公司中,也有部分公司采用主动退市的方式化解风险,力求平稳退市,其中预计公司股票面临财务类指标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退市风险,为了避免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公司就选择在年报披露前主动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形式而主动退市,并相应启动实施了现金选择权等配套投资者保护措施,最终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数约1.97亿股,以4.18/元的价格计算,总金额约8.2亿元。此外,和合并案例中,也给投资者提供了现金选择权。
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李旺提出,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讲话时表示,证监会将把尊重、敬畏、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积极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最后,李旺表示,开展投资者教育也是金融行业重要的社会责任,信达证券也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科创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防范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等方面开展专项投资者教育活动,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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