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春秋》记载:“郑伯克段于鄢。”
《左传》对此六字的分析:
第一,段以下犯上,违反了孝悌之道、君臣之义,所以直呼其名,以示警诫;
第二,寤生和段两兄弟相争,如同一国二君,分庭抗礼,所以用了“克”这个字;
第三,称寤生为郑伯,而不按惯例称为郑庄公(寤生死后被谥为庄公),是讽刺他没有尽到兄长的责任——不但不教育弟弟,反而养成其恶——也说明他本来的动机就是想杀死弟弟;
第四,不写段“出奔共”这部分史实,是因为如果写了,好像罪责全在段身上了,其实寤生同样有责任,只是不好下笔罢了。
这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与价值判断;该写什么,不写什么,都有其深思熟虑。
读史至此,喟然长叹,寤生固然歹毒,史官的笔触更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