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悝(kuī);
2、李悝(前455—前395年),又名李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战国初期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