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杜拉斯(杜拉斯:一生情人太多记不住谁是谁)
1914年4月4日,春雨连绵,杜拉斯出生于越南西贡。她的父亲亨利.多纳迪厄和母亲玛丽.勒格朗都是纯正的法国人。母亲玛丽是一名小学教师,跟着同为小学教师的前夫弗拉维安结婚不久,便双双来到这片热带丛林,谋求富贵荣华。当时西贡“是远东最时髦的城市,坐落在一个美丽的公园之间,夜晚如同白昼”。玛丽来到西贡不久,就跟顶头上司亨利好上了。紧接着二人原配先后身亡,他们水到渠成重组了家庭。玛格丽特是他们第三个孩子,玛格丽特意为“雏菊”。
1919年盛夏,玛格丽特一家来到中国云南避暑,两件事让她至死不忘。一是女孩缠足。为了出嫁后不被夫家嫌弃,女孩们必须在儿童时期开始裹脚,一双脚被长达数年的脓血和汗液浸泡,被粗粝的土布暗无天日的包裹,整个脚除了大脚趾外,其余的脚趾都被压到足部以下,活生生变成脚底,让人触目惊心。
另一件是当地一种美食,叫做旺鸡蛋。当鸡蛋孵化到一定程度,便将其放入石灰中存放,这样不仅可以防止小鸡孵化出来,又可以保留鸡蛋独特的味道。在五岁的玛格丽特看来,这种吃法是极其残忍的,跟裹小脚一样残忍,“不让长大”。她幻想自己“让所有小鸡破壳而出,让所有女孩小脚撑破她们鞋子”。
1921年初冬,亨利撒手人寰,留下玛丽和三个孩子相依为命。对于父亲的去世,玛格丽特没有丝毫痛苦,没有丝毫难受,没有任何问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几年之后她的小狗去世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有人把这种凉薄性格称为“大气无情”,安妮宝贝的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词。
1928年初秋,14岁的玛格丽特进入西贡市国立中学读书。此时的她,已经疯狂地爱上了写作。虽然年纪轻轻,但她已经见过很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家庭的巨变更让孤独敏感的她渴望记录,渴望倾诉,渴望发泄。“写作是一种仪式,是一种信仰”,“写作是我的国度,我是国中至高无上的君王”。归根结底,写作是一种逃避,对艰难无情的现实生活的逃避。
由于投资失败,玛丽债台高筑,长子吸食鸦片,次子上山打猎,女儿叛逆顽劣。母亲和大哥用木棍打她,用拳头打她,用各种肮脏污秽的词句辱骂她。她在学校里没有朋友,成绩很差,受尽屈辱。“我成了大多数学生眼中的怪物,他们讨人喜欢,而我令人讨厌”。她融入不了当地上流圈子。虽然同学们看上去彬彬有礼,可是骨子里都瞧不起她这个穷鬼。当时,几乎每个法国人都有自己的轿车,只有她低着头孤单行走在灼烧的烈日下,无尽的羞耻和万般的无奈让她无所遁形,“像进入地狱那般苦不堪言”。
如果大家看过张爱玲的传记(没看过的可以翻阅我前面写过的文章)就会发现,张爱玲和杜拉斯的人生非常相似。都是童年得不到父爱,跟着母亲生活,都在学校里因贫穷而被同学疏远,只好靠写作打发时光。都孤傲倔强,都标新立异。
我25岁时候,认识了一位女孩,当时正在读中学,文字写的悲伤迷离,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喜欢读安妮宝贝的小说,喜欢读顾城的诗,喜欢看王家卫的电影,喜欢听王菲的歌,喜欢谈恋爱。这段时间跟我说,爱上一个男孩,过段时间又说,我们分手了,另一个男孩在追我。我说你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整这些幺蛾子干啥,找对象不应该是上大学以后的事吗。她说,我只是感到孤独寂寞,除了写字,除了找对象,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我说,你很有写作天赋,以后会成为一名美女作家,扬名立万。她说,谢你吉言。后来她读了一个不知什么学校,毕业后当了导游,早早结婚了,嫁了一个什么厂的工人记不大清楚了。这个工人追她的时候,两人闹别扭,仰脖子喝下半瓶洗发水,一下把她征服了。她跟我说丈夫不求上进,每天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我说,那你现在还写吗。她说,我写不出来了,我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我的孩子很可爱。
随后我们便没有了消息。
1929年晚春,15岁的玛格丽特乘坐渡轮回到西贡,她戴着一顶玫瑰色尼帽,梳着两条长辫,涂着暗红色口红,穿着一条无袖开领茶褐色的母亲穿过的丝缎绸旧裙子,扎着一条不知那个哥哥的皮带,脚踏一双镶有金条带的破旧高跟鞋,孤零零伫立在夹板上,臂肘支在船舷,翘起一只脚,看着波光粼粼。
一个高个子中国男人向她走来,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穿一套米灰色绸西服,踏一双红棕色英国皮鞋。他有些胆怯,拿出一支烟,手微微打颤,问她,您抽烟吗?玛格丽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我不抽,谢谢,请问你那位。男子说,他是中国人,父亲很早便来越南打拼,是一位成功的地产商,有很多很多房子。他是家中独子,从巴黎留学刚回来,住在大别墅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玛格丽特同意了。
一路上男子都在给她讲巴黎的故事。虽然身为法国人,但她没去过巴黎。男子说得最多的,就是在巴黎纸醉金迷的生活,以及自己如何挥金如土。车子在颠簸中行驶,他们的手有意无意碰在了一起,欲念从皮肤中蒸发出来,带着湿润的汗水。两只手忽然紧紧攥在一起,攥得手指生疼。
他问,你多大了。她说,虚度二八年华。他问,真的假的,看着不像啊。她说,十五岁半,行了吧。
从此以后,他经常乘坐黑色的豪车去学校接她,玛格丽特叫他莱奥。莱奥比她大12岁,虽然久经风月,但却纯真腼腆。
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两个孤独的灵魂纠缠在一起。两人从来不谈将来,因为两人都知道,他们没有将来,将来就是分开。
该来的终究会来。终于有一天,莱奥仓皇而哀沉的告诉他,他要结婚了,父亲给他找了个门当户对的中国姑娘。虽然他苦苦哀求,希望再给他一年时间,将婚期延后,但是老富翁不为所动。老富翁告诉他,一年以后,你会更加离不开她。到时候你不仅会失去妻子和她的全部嫁妆,还会失去我的钱财。没有了老富翁的钱财,莱奥什么都不是。他告诉父亲,他爱她,想娶她。老富翁面无表情地说,你与其娶她,还不如去死。
他们的恋情传遍整个西贡市。学校里没人跟她说话,所有人都视与她交往为耻。他们依旧旁若无人地交往,等待着审判日(莱奥结婚日)的到来。莱奥把母亲留下的唯一一枚贵重钻石戒指送给了她,他说,虽然不能娶她,但已经把她视作妻子。
莱奥结婚那天,鞭炮声响彻云霄,她站在人群中,远远观望着这场热闹非凡的中国式婚礼,眼神幽深,面无表情。她看着他的新娘从喜庆的花轿中走出来,大红盖头,珠翠满头,金玉满身,与他携手而行。他回头看见人群中的她,深深一瞥,眼神里倾泻出灰烬一般的绝望。她与他无言对视后,转身离去。
1931年初春,江水如蓝,玛格丽特一家离开越南,回到法国。她在停车场的角落里看到了他,他坐在汽车后座上,一动不动,心已粉碎。他希望能够多看她一眼,余生最后一眼。他们对视的目光被人群隔断,仿佛远在天涯。她的眼泪倒流于心。
1931年初秋,金风送爽,玛格丽特来到巴黎就读高中二年级。她是学霸,“学习毫不吃力”。学习之外,她的日常生活便是谈恋爱。她聪慧,娇美,性感,见多识广,身后跟着一大群前赴后继的追求者。她选择了一个律师的儿子,家里很有钱,不仅给她经常购买昂贵的礼物,还经常给她家里送钱。十八岁生日,男友送了她一台电视机和一盒夹心糖果。此后不久,两人便分手了。男友母亲不同意他们交往,把儿子送到了英国。当时她怀了身孕,男方父母怕惹麻烦,带她将孩子打掉了。
她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变得波澜不惊,“我在十八岁时候就变老了”。
1933年晚秋,玛格丽特考入巴黎大学法学院。她娇柔妩媚,大胆热情,倾倒众生,男生们追求她,迷恋她,称她为“蛊惑众生的天使”。她换了一个又一个男友,开着小汽车到处兜风,她周旋于两个好友之间,两位好友有着比兄弟更甚的情谊,不想为她反目,也不想放弃她,于是相约自杀。一个服毒,一个对着脑袋开枪。千钧一发之际,其中一个选择了放弃。
她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1937年盛夏,玛格丽特订了婚。1939年,二战爆发,未婚夫被紧急召往前线。战火纷飞之时,玛格丽特给未婚夫发了一份电报:我想嫁给你,快回巴黎。未婚夫感动得热泪盈眶。1940年仲夏,德国军队攻入法国,玛格丽特困于家中,百无聊赖,开始写作。写成后,好多出版社先后拒绝出版,玛格丽特都要疯了,她说,如果不能出版,我就自杀。丈夫相信妻子的才华,一遍一遍去找出版社沟通,小说终于在两年后出版,作者署名:玛格丽特.杜拉斯。
杜拉斯意为“酿酒的葡萄”。
1942年初夏,玛格丽特生下一位男孩,可惜孩子刚生下就夭折了。玛格丽特变得暴躁疯癫,整日无休止吵闹,丈夫忍无可忍,离家而去。她很快就跟一位“英俊的,像上帝一样迷人”的男子陷入爱河。丈夫回来后,玛格丽特安排他们见面,两个男人越聊越投机,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三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她说,“他们两人对我来说都是永恒的,没有轻重,也没有上下”。
1958年,玛格丽特成为一名炙手可热的当红作家,她用版税在巴黎最繁华的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子)能抚慰我童年的一切痛苦”,“我可以躲起来写书了”。她不断寻找情人,以获得写作灵感。情人多到她记不住名字。但当一位作家情人去世后,她摒绝世俗,酗酒,抽烟,没日没夜写作,一写就是十年。她陷入孤独,绝望,痛苦,自我迷失的深渊。小说从她笔下一部接一部涌出,宛若潺潺流淌的河流。
她独自住在一栋面朝大海的别墅里,“一个人住了十几个房间”。1980年初夏,一个二十七岁高瘦苍白戴着金边眼镜的年轻人手持一瓶红酒敲开她的房门,优雅而羞涩。他是她虔诚的粉丝,只看她写的书,给她写了五年信。她开车带他出去兜风,观赏夜景,喝酒唱歌。晚上,他睡在她儿子房间里。翌日清晨,他郑重其事的告诉她,我想留下来,和你在一起。我们不分离,一起喝酒,一起欢笑。
从此,他成为她的生活伴侣,文字秘书,电影演员,专职司机,私人保镖,以及最后一个情人。
1984年初春,万物萌发,杜拉斯开始写作《情人》。她口述,情人打字。她在开篇写道: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情人》爆火,被翻译成各国文字销往全世界每一个城市,中国一位非常出色的翻译家王道乾先生翻译了这本书。王小波看完以后说,没有感性的天才,就不会有杜拉斯《情人》那样的杰作。没有王道乾先生卓越超群的译笔,杜拉斯的文学天才将大打折扣。
1990年,当功成名就的她听闻莱奥早已离世多年的消息后,忍不住老泪纵横。原来这份感情早已浸入她的骨髓,不可溟灭。她说:我从没想过他的死。我听说他在当地很受人尊敬,为人善良,不拘礼节。我真没想到他会死。
万般皆可忘,唯不忘相思。
《情人》在越南被拍成电影,男主演是香港著名影星梁家辉先生。影片获得巨大成功,但是杜拉斯很不满意。因为电影没有拍出书中特有的毁灭,侵蚀,以及她对生活的诅咒。“垃圾,好莱坞的垃圾,蹩脚的电影人”。她歇斯底里,咒骂不休。
1996年初春,杜拉斯与世长辞,临死前三天,她依然在写作。
杜拉斯的《情人》,永恒的经典,不朽的传奇。杜拉斯说,《情人》里每件事都是真的:服装、我母亲的愤怒、她让我们咽下去的淡而无味的食物、中国情人的豪华房车。这本书写了四个主题:爱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爱是无法抗拒的天性,爱是美与丑的集合,爱在破灭中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