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重要包含标题、主送机关两个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情势。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2、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重要阐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请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标、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阐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阐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重要阐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恳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明确。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3、公文函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的公务联系,往来。(2)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3)业务主管部门答复审批无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机关请求批准的事项。(4)机关单位对个人的事务联系,如复群众来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