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五行属木。林,最早见于甲骨文。《说文》:“林,平土有丛木曰林。” 《诗·邶风·击鼓》:“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意为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诗·大雅·大明》:“殷商之旅,其会(通“旝kuài”,旌旗)如林。”比喻聚集在一起的人或事物。
2、林,甲骨文(木,树)(木,树),表示大量的、成排成片的树木。造字本义:名词,成片丛生的树木。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木”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株树,上部是枝下部是根;“本”是指事字,金文在树根部位加三点指事符号,表示树在地下的营养器官;“末”是指事字,金文在树梢部位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尾端;“未”是象形字,甲骨文像树上枝桠重重,表示枝叶茂盛;“果”是象形字,甲骨文像树上结满球状实籽;“朱”是指事字,甲骨文在主杆部位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树干;“林”是会义字,甲骨文像树连树的样子;“森”是会义字,甲骨文比“林”多一“木”,表示“森”为“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