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意思为:国家的大事,重在祭祀和军事。
2、春秋时周臣刘康公关于国家政事的论断。“祀”为祭礼,“戎”为兵事,兵事有“服”祭之礼。《左传》成公十三年,成肃公“受服于社,不敬”,刘康公评论日:“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胳,戎有受服,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左传·成公十三年》)在神权思想统治社会的上古时代,祀神致福是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自殷周之际至于春秋战国,人本、民本思想虽已形成强大的思想潮流,但神权之余威依然笼罩社会,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大事,几乎都要祭神问天。刘康公以“兵戎”并列于“祭祀”,反映出已认识到战争对国家生活的重要影响。故《孙子兵法》开篇强调“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