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填写要求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杜绝随意性,对合同条款的签订有以下要求:
1、 合同中产品质量标准一定要写清楚,有关原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要有明细表。
2、 交货周期按合同要求,加急需收一定的加急费。
3、 合同中应写上需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有关内容和期限。
4、 预付款实行统一管理,其每份合同的预付金额应达到该合同总额的10%-30%,特殊情况需上报销售部批准。
5、 合同的最后一件产品交给购货方时,应收回该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并以此时向后推30天,收回该份合同的所有款额。
6、 合同应写明订货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开户行、帐号、增值税号、签订日期、地点、合同号、签订人(印章)及预付款的处理方法。
7、 业务员根据公司的规定,销售价格应在最低价以上开展业务,特殊情况要经公司批准,否则合同不予盖章生效。
8、 业务员送交合同时应随合同附一张《客户资信情况调查表》,交主管建档。
9、 用户不能按期付余款的,每延期一个月加收欠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分月付款分月计息,此点应尽量写入合同。
二、合同的保管
1、 合同用纸由办公室保管,严禁在空白合同纸上印盖合同单和其它公章,造成公司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
2、 合同签订后,将有关资料一同交销售部保管备案。
3、 执行完的合同要建档保留,保存时间应在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