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医保报销:门诊补偿: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可按比例报销。住院补偿含药费、辅助检查费。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和镇级合作医疗住院等。城镇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金额在最高限额以下。
2、不报销:服务项目类,如部分医事服务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各种美容、整形项目,矫形治疗项目,健康体检、预防保监,医疗鉴定等;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如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眼镜、义齿、义眼、义肢等;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如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