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常识:观天下产权多少年了关停26家小产权房中介58同城等被约谈

   发布日期:2022-07-22 03:50:32     手机:https://m.haocat.cn/wenda/news6386.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很多朋友们现在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偏少,不管是从购房的角度,或者是装修房子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对房产方面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所以小编今天就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房产方面相关的知识来分享给大家,下面大家可以跟小编一起来看下观天下产权多少年了关停2

房屋常识:观天下产权多少年了关停26家小产权房中介58同城等被约谈

很多朋友们现在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偏少,不管是从购房的角度,或者是装修房子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对房产方面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所以小编今天就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房产方面相关的知识来分享给大家,下面大家可以跟小编一起来看下观天下产权多少年了关停26家小产权房中介58同城等被约谈这个问题。

国庆期间,笔者回到老家(西北某三线城市),与业内人士交谈发现,不管是下属县市的居民,还是乡镇(村)村民,不少人非常向往城市。进城打工、进城陪读、进城养老或进城给子女带小孩等,近年来是普遍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群刚进入城市,租房是普遍选择。但是,凡在城市居住超过3年的,都会考虑告别租房,想方设法买房。一些高收入的人群买商品房,部分低收入人群买无房本的拆迁安置房,甚至小产权房等。据笔者了解,“扎根”城市是他们买房的主要诉求,高房价、高生活成本,这是他们选择买低成本安置房、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 像笔者老家这样的城市,人口不过200万,产业结构(以矿产资源、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为主)很传统,大多数老百姓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但很多人买房诉求还如此强烈,遑论东部、中部城市?由此,笔者想到,“租售并举”的住房新制度下,“先租后买”是理性的消费模式。问题是,借助政策扶持的租赁,这些新市民能稳定下来、安顿下来,但面对高房价和低支付能力,他们怎么实现买房诉求呢?购买无房本的拆迁安置房、小产权房等,貌似成为了“有产者”,但产权瑕疵将给未来产权功能带来很多障碍、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共有产权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从9月30日起,《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同时,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可见,共有产权住房重点满足“夹心层”、“新北京人”的住房需求。老百姓关心的公共服务享有、转让条件上,办法做了重大创新。首先,共有产权房属于产权类住房,落户、入学与普通商品房无差异,从而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家庭购买共有产权房后顾之忧;其次,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政府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 因此,从本质上讲,购房者拥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在权益上与商品住房无任何差异,不仅享有住房附属的基本服务,还能分享体现在房屋增值上的城市化红利、城市发展红利。与商品住房唯一的区别是,购房者以自己的支付能力,选择购买的产权部分,这才回归到了共有产权的本源。另外,产权份额划分上,既可以是5:5,也可以是6:4,还可以是3:7。这样,即便高房价,但折让地价,以项目开发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定房价,户型限制(90平方米以下户型至少占到70%)及产权共有等多方支持下,“夹心层”、“新市民”拥有产权住房的诉求可以实现。 显然,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是非常清晰的,这样就杜绝了过去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模式下,因产权不清而导致的寻租行为等。产权清晰,有利于厘清保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购房者来说,其所拥有的产权部分具有商品房的属性,购房者持有、交易、管理、处置和收益分配是自由的,这有利于房产自由流动和住房价值实现,激励“夹心层”、“新市民”为住房梦想而努力。更重要的是,土地让利、价格优惠、产权共有、份额灵活降低新市民成为“有产者”的门槛。因为,高房价的横亘下,“夹心层”、“新市民”从租房到买房的难度还是较大的。 北京住房供应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即大规模转向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未来5年北京将新建150万套住房,其中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分别建设50万套和25万套,合计占到住房总供应的50%。 同时,顺应回归居住属性的住房顶层设计,土地供应也将在“价高者得”的“招拍挂”模式上转型,从“夹心层”、“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需求、公共服务“落地”需求出发,从国有土地全民所有的公共属性出发,转向满足民生需求的供地新模式。由此,土地让利将是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的重要内容,也将对“夹心层”、“新市民”等住房需求形成可持续支撑。 共有产权房是租赁与交易的中间状态,打破产权价值0和1绝对分割状态,顺利衔接起了“从租到买”,本质上是“先买小房子,再买大房子”,这不仅是理性的购房行为,也顺应需求,丰富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而且,共有产权与培育租赁市场、“购租并举”本质上是相通的,即根据居民支付能力,通过“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先上车后改善”,构建住房梯次和理性消费层次。因此,住建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指出这是制度创新,希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实际上,类似北京这种房价高、需求大以及“夹心层”、“新市民”住房需求亟待解决的城市还有很多;不仅东中部特大、超大城市如此,中西部(类似于笔者老家这样的三四线城市)中小城市也如此。 笔者认为,“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住房供给侧的制度创新,除了顺应需求,丰富住房供应体系外,最重要的意义是,它们给新市民、非户籍人群“扎根”城市一个可观的预期、一个可以实现的梦想。那就是,不仅可以通过体面的、低成本的租房,在城市顺利安顿下来,还能够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成为城市的“有产者”。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预期到自己未来能实现安居,并“扎根”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才能安定,消费才会释放,个人和家庭的决策才不会“短期化”,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内需社会也才能构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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