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提升自己的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自考毕业证含金量高,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自考毕业证书自2001年6月起全国已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度。
3、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