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要凭着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的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也要持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已招用的城乡劳动力、但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持新录用人员花名册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证及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3、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