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会纵火案(英文:Reichstag fire;德文:Der Reichstagsbrand)是德国纳粹党策划的焚烧柏林国会大厦,借以打击德共和其他反对纳粹主义与法西斯主义力量的阴谋事件。希特勒通过此次事件成功解散德德共。
2、1933年1月30日,德国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阿道夫·希特勒为总理。希特勒想实行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特别授权法,该法律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但授权法需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在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上,只在1923年-1924年共和国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才启用过一次。但希特勒的纳粹党在议会中只占有32%的席位。因此希特勒上台后立即要求总统兴登堡解散议会,定于1933年3月5日进行重新选举。当时德共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17%的席位,并且反对启动特别授权法。希特勒想占有议会的多数席位,就必须将党打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