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别是一个囊括了生物、社会、心理等学科的综合概念。一方面,性别指基于人类的男性、女性、间性等,动物的雌、雄、雌雄同体等生物特征的解剖学上的身体差异,即生理性别。另一方面,性别也指基于女性气质、男性气质,或者非二元气质的性别角色划分,即社会性别。也就是说,性别这一概念既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但也有复杂多样的社会学、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并非单纯的“男女二元”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等都明确认可了性别平等,禁止性别歧视。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后,我国也正式将“男女平等”定为基本国策,严格遵守《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与世界联动,保证性别平等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