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即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2. 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或在一定时期内获得或出让商品的所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获得实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
3. 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若不能兑现,最终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 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手交易。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是保证金等期货交易制度为保障,以保证到期兑现。
6、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7. 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计算的。结算价有以下作用:
(1)计算平仓盈亏及持仓盈亏的依据;
(2)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3)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额的依据。